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1】27号 来源: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06 10:22:4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因房屋多次转移交易土地使用权未进行转移,将原土地使用权人翟桂林位于庆阳市西峰区南苑路65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20063086-11,证载面积为63.82㎡,用途为住宅。因土地使用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12月06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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