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1】28号 来源: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06 11:40:1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权利人原庆阳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位于西峰区南一路东段45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西国用(2003)字第2134号,证载面积为763.1㎡,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因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12月06日 【打印正文】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