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27-1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因权利人史朝阳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广场路137号1幢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为甘(2020)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7747号,记载面积50.6㎡,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1年12月25日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因权利人史朝阳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广场路137号1幢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为甘(2020)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7747号,记载面积50.6㎡,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1年12月25日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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