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4-1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因权利人巩莉娟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岐黄大道1东方丽晶城市综合体商铺03421室的不动产证明,证号甘(2018)庆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387号,记载面积12.91㎡,用途为商业,该证书已于2022年03月04日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2年03月04日
因权利人巩莉娟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岐黄大道1东方丽晶城市综合体商铺03421室的不动产证明,证号甘(2018)庆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387号,记载面积12.91㎡,用途为商业,该证书已于2022年03月04日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2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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