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补发公告20220324-1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24 15:05:0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因权利人庆阳市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管不善,遗失编号为62004158225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62002838825不动产权证明,现声明作废。权利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予以补发。庆阳市不动登记事务中心2022年3月24日 【打印正文】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