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2】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因将以下三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用途登记错误,现将以下房屋不动权证书公告作废:
1、西峰区九龙北路东侧、康寿路南侧天禾家园B座1单元101室,不动产证书号为:甘(2022)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8834号。
2、西峰区九龙北路东侧、康寿路南侧天禾家园B座1单元102室,不动产证书号为:甘(2022)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8835号。
3、西峰区九龙北路东侧、康寿路南侧天禾家园B座1单元103室,不动产证书号为:甘(2022)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8833号。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庆阳市自然资源局210室(西峰区马莲河大道24号) 联系方式:0934-8235221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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