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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20221014-1不动产补发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4 10:40:15 浏览次数: 【字体:

 因权利人西峰市马办彭原乡果库保管不善,遗失坐落彭原乡李家寺何家地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西国用(1999)字第1039号,记载总面积为11184.94,用途为仓储,该证书已于20221014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