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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67项(庆阳市自然资源局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12 09:25: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67

反馈问题:部分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和基层河湖长对河湖长制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强,履职能力较弱,工作人员不足,技术手段缺乏,激励机制尚不健全,群众参与护河治水的积极性不高。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升河长制成员单位及各级河湖长思想认识,靠实工作责任;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监管水平,以科技手段覆盖人力巡河的盲区死角;充分激发河湖工作者积极性,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整改情况:整改情况:我局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办发〔2017〕27号)文件精神,统一工作部署,细化分工,落实责任,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护工作,使“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一)严格落实责任,构建工作推进体系。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河湖长有关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及早谋划安排,着力破解难题。为了强化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全市河流流域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具体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下发蒲河流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有序推进了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推进矿山治理,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组织开展编制市县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的战略机遇,借助国土“三调”机会,精准把握全市生态功能区、脆弱区、敏感区情况,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安排好15年规划期内的保护、修复、治理工程规模时序和布局,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分步有序开展修复治理。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黄河流域董志塬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示范区方案等一系列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圈定了一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争取部省支持,加快恢复治理。庆阳市西峰区蒲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砂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正宁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争取省级资金1023万元,项目正在有序开展。积极争取省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按照《庆阳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实施新增矿山损毁和新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争取“西峰油田”、“南梁油田”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核桃峪、新庄、甜水堡南3个煤矿启动绿色矿山创建。

(三)积极主动服务,保障河湖项目用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做好与河流治理相关规划的衔接。实现了项目用地快报快审快批,对重点河流治理项目、搬迁安置等建设用地提前介入,积极服务,根据用地单位申请抓紧进行预审,及时组卷上报。对各流域各级各类保护区内与生态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预审报批;对各流域内未通过环评的油气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不予预审报批;对未取得各河道建设项目审批意见书的涉河项目,不予预审报批;对流域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要求的建设用地,不予预审报批。严格水域岸线土地用途管制,对已建设项目限期劝其退出,对拟布局的新增建设用地科学调出,保障自然岸线不减少。

(四)协调推进河湖及水利工程范围划界确权及权属登记。江河湖泊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我局纳入了庆阳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开展,按照工作实际实行了差别化调度,根据庆阳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江河湖泊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进行差别化调度的通知》(庆资确权函字〔2022〕号)要求,分批次开展江河湖泊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第一批:2022年12月,合水县完成河流湖泊水流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工作;第二批:2023年6月,华池县、正宁县、镇原县、西峰区完成河流湖泊水流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工作;第三批:2023年10月,市本级、宁县、庆城、环县完成河流湖泊水流的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工作。载至2022年11月底,合水县境内14个江河湖泊水流自然资源的权属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他县完成了17条河流,4座水库的权属调查工作,全市江河湖泊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有序推进。

(五)对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配合开展整治。抓好自然资源行业监管职责落实,加强督查检查,结合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相关业务工作检查,对河长制相关工作进行督办,对发现的河道内违法建设行为,第一时间向水利部门移交相关违法案件线索,并做好配合工作。

(六)建立落实河湖自然资产产权制度。庆阳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庆阳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我市稳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奠定了工作基础,一定程度推进了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借助全国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加强和实现与生态环境、水务、林草等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实现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的统一管理、实时共享,有效提高对自然资源资产监督管理的效能。落实全市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河湖工作氛围。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高频率、大张旗鼓的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蒲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及巴家咀采砂专项整治等工作深入人心,为全市“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河长制专项治理、“一河(湖)一策”治理方案、易地搬迁、耕地和矿权退出等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优化“河湖长+河湖警长+河湖检察长+河长办+责任单位+河湖保洁员”的河湖长制工作模式,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职能部门责任,统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河湖管理工作,为更好地落实“一河一档”、“一河一策”打好基础。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同意报送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4-8636167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24号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