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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不动产补发公告2023﹝7﹞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08 16:24:00 浏览次数: 【字体:

权利人张智轩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安定东路昊鑫名苑2幢5单元501室不动产权证证号西峰区字第201404464号记载总面积为94.02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328陇东报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申请人:张智轩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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