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补发公告2023﹝14﹞号
因权利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董志塬大道17号区法院家属院楼3单元6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甘(2022)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38541号,记载总面积为107.87㎡,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3年2月18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申请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 2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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