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补发公告2023﹝31﹞号
因权利人韩卫峰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广场路7号昊鑫嘉苑2-3幢3号楼1单元3003室的不动产产权证书,证号为:甘(2022)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36057号,记载总面积为148.24,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3年4月22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4月22日
因权利人韩卫峰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广场路7号昊鑫嘉苑2-3幢3号楼1单元3003室的不动产产权证书,证号为:甘(2022)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36057号,记载总面积为148.24,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3年4月22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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