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补发公告2023﹝37)号
因权利人肖玉春保管不善,遗失坐落西峰区北城巷庆马办东侧1幢自建房1室的不动产产权证书,证号为:西房管字第2011206号,记载总面积为206.92平方米,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3年4月12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2日
因权利人肖玉春保管不善,遗失坐落西峰区北城巷庆马办东侧1幢自建房1室的不动产产权证书,证号为:西房管字第2011206号,记载总面积为206.92平方米,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3年4月12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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