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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不动产证书补发公告2023﹝43)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2 16:25:00 浏览次数: 【字体:

遗失坐落西峰区彭原乡下庄沟西3幢2单元1101室不动产证明,:甘(2020)庆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992号记载总面积为102.8平方米用途为住宅陇东报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