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公示【2023】183号
位于西峰区陇大道东侧正洋.凤凰大境三期住宅小区4幢2单元2104室的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苟捷梅,因配偶南广恩于2023年09月1日死亡,现苟捷梅、南聪持相关资料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30天内向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庆阳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人防司法大厦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934-8855293,8855215)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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