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公示【2023】200号
位于西峰区岐黄大道东侧、合水路北侧、华池路南侧公园首府4幢3单元4层0402室的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李雯,因李雯于2023年07月18日死亡,现李元春持相关资料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30天内向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庆阳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人防司法大厦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934-8855293,8855215)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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