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21号
根据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甘10执恢21号之二号裁定,因原不动产权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将以下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1 | 甘(2018)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753号 | 杨宝宝 韩莉 | 房产 | 西峰区世纪大道东侧南三环1路北侧丽景家园10幢1单元101号 | 286. 7 |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 年12 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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