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补发公告2024(11)号
因权利人陈宝芬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南苑小区市政府办2幢4单元1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庆市房权证西房字第9906303号,记载总面积为67.8平方米,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4年3月1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3月1日
因权利人陈宝芬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南苑小区市政府办2幢4单元1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庆市房权证西房字第9906303号,记载总面积为67.8平方米,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4年3月1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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