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补发公告2024(12)号
因权利人刘治民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南大街188号(中元公司)2幢4单元4-4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101894号,记载总面积为107.52平方米,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4年3月2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3月4日
因权利人刘治民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南大街188号(中元公司)2幢4单元4-4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101894号,记载总面积为107.52平方米,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4年3月2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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