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公示【2024】37号
位于西峰区北环路东段南侧综合楼3层4单元301室的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包世锦,因包世锦于2016年4月30日死亡,现包维庆、包维华持相关资料申请继承包世锦上述不动产,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30天内向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庆阳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人防司法大厦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934-8855293,8855215)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3月19日
位于西峰区北环路东段南侧综合楼3层4单元301室的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包世锦,因包世锦于2016年4月30日死亡,现包维庆、包维华持相关资料申请继承包世锦上述不动产,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30天内向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庆阳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人防司法大厦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934-8855293,8855215)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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