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补发公告2024(33)号
因权利人邱小红、李权军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东仓巷108号1幢A单元10-(1)-(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0813103号、庆市房西峰区共字第200800055号,记载总面积为335.66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服务,该证书已于2024年3月13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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