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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公告2024(34)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06 15:48:02 浏览次数: 【字体:

权利赵长宁、闫雅丽共同购买坐落庆阳市西峰区陇东大道东、朔州东路南正洋凤凰大境10幢3单元0202室不动产权,证号甘(2024)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696号记载总面积为181.15平方米用途为住宅2020113日经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2020)甘1022民初2047号判决离婚,权利人赵长宁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现我中心依该判决予以公告,5个工作日如无提出异议者,将予以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5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