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24(5)号
根据甘肃省合水县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4)甘1024执恢3号裁定,因原不动产权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将以下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1 | 甘(2020)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216号 | 甘肃中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房产 | 西峰区南大街2号康盛国贸综合楼公寓B2516 | 45.23 |
2 | 甘(2020)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217号 | 甘肃中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房产 | 西峰区南大街2号康盛国贸综合楼公寓B2529 | 48.22 |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 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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