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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4(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3 15:12:49 浏览次数: 【字体:

因权利人耿阿宁保管不善,将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700674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耿阿宁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