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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继承(受遗赠)公示 2024(11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26 11:30:52 浏览次数: 【字体:

位于西峰区九龙南路南一路交叉处西南角科教苑一区11幢1单元0502室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张亚萍,因张亚萍202467死亡,宋越、宋新月、持相关资料申请继承张亚萍上述不动产,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30天内向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庆阳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人防司法大厦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934-8855293,8855215) 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

 

 

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