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4(4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4 14:18:1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因权利人林娜保管不善,将名下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60387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娜 2024年8月14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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