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2024(82)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4 14:23:4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因权利人任得元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长庆南路恒美花园东沁园A7-21单元5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603873号,记载总面积为135.8平方米,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4年8月14日在庆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8月14日 【打印正文】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