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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4(45)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6 15:47:30 浏览次数: 【字体:

因权利人张珍宁保管不善,将名下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20687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珍宁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