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12)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29 11:53:5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法院(2016)甘1021执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因原不动产权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将以下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1庆房建西峰区字第016774号田智杰房产西峰区九龙南路南一路交叉处西南角科教苑一区110.6 登记机构: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8月29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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