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编号:2024(97)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4 15:12:2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因权利人白正之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南大街137号1幢3单元3-2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庆市国用(2012)第4436-19号,记载总面积为29.4平方米,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4年9月4日在庆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9月4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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