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15)号
根据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法院(2024)甘1021执995号之一号裁定,因原不动产权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将以下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1 | 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001919号 |
苏玲丽 |
房产 | 西峰区长庆南路恒美花园西沁园C13单元502号 | 112.48 |
2 | 甘(2019)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2787号 |
田晓丽 |
房产 | 西峰区真宁东路西峰汽车南路东侧、东环路西侧2号商贸楼 |
21.8 |
3 | 甘(2019)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2788号 |
田晓丽 |
房产 | 西峰区真宁东路西峰汽车南路东侧、东环路西侧2号商贸楼0413号 |
26.76 |
登记机构: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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