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17)号
根据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2024)甘1002执38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因原不动产权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将以下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1 | 甘(2023)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11666号 | 庆阳市西峰区联建花园楼管委员会 |
房产 | 西峰区永平西路与民族路交汇处东北角联建花园3幢1单元601 |
127.5 |
登记机构: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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