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19)号
根据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2022)甘1002执1734号之四执行通知书裁定,因原不动产权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将以下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1 |
梁万全 |
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701048号 |
房产 | 西峰区九龙路与真宁东路交汇处西苑住宅小区9幢2单元401 |
134.32 |
登记机构: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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