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21)号
根据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2024)甘1002执2145号之一号执行通知书裁定,因原不动产权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将以下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1 |
张伟 | 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502316号 |
房产 | 西峰区广场北路圣鼎国际步行街C幢一层045 |
66.32 |
张伟 | 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502315号 |
房产 | 西峰区广场北路圣鼎国际步行街C幢一层044 |
72.67 |
登记机构: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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