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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4(9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31 11:36:42 浏览次数: 【字体:

南万明保管不善,将甘(2023)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77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南万明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