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1)号
根据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通知书(2016)甘01执恢字第33号执行通知书裁定,因原不动产权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将以下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1 |
王会强 | 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206943号 |
房产 | 西峰区合水巷83号4幢4单元4-202号 |
135.87 |
登记机构: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1月8日
根据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通知书(2016)甘01执恢字第33号执行通知书裁定,因原不动产权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将以下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1 |
王会强 | 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206943号 |
房产 | 西峰区合水巷83号4幢4单元4-202号 |
135.87 |
登记机构: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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