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编号:2025(1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进行补发公告。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利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1 | 庆阳市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房产 | 甘(2021)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23534号 | 西峰区九龙南一路交叉处西南角科教苑一区4幢二单元1701 | 139.91 |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3月13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进行补发公告。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利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1 | 庆阳市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房产 | 甘(2021)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23534号 | 西峰区九龙南一路交叉处西南角科教苑一区4幢二单元1701 | 139.91 |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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