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编号:2025(27)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31 14:21:3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进行补发公告。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权利证号不动产坐落面积(平方米) 1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房产甘(2022)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2159号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北区市环保局家属楼2幢4单元101184.73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3月31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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