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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30)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09 15:09:34 浏览次数: 【字体:

曹春保管不善,将甘(2023)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18108号不动产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春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