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9)号
根据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区政府函〔2024〕378号),因原不动产权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将以下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利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1 | 庆阳立达石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土地 | 庆市国用(2016)第5055号 | 西峰区董志镇周庄村(工业园区内) | 4873 |
登记机构: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4月10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