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庆阳市政府

县区政府

市直部门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今天是:2025年9月5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公告公示>详细内容

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32)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1 15:36:51 浏览次数: 【字体: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保管不善,将庆市房西峰区他字第201500007号不动产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