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编号:2025(4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1 10:28:4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进行补发公告。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权利证号不动产坐落面积(平方米) 1李鹏房产甘(2021)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5655号庆阳市西峰区陇东大道东、朔州 东路南正洋凤凰大境2幢1单元2202144.69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4月21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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