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编号:2025(46)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3 11:18:4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进行补发公告。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权利证号不动产坐落面积(平方米) 1庆阳市畜牧技术推广中心(1号住宅楼)土地庆市国用(2008)字第3668号西峰区安定东路191号581.63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4月23日 【打印正文】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