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编号:2025(56)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16 13:16:4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进行补发公告。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权利证号不动产坐落面积(平方米) 1柴国晋房产甘(2019)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10178号西峰区南二一路北侧庆阳石化西峰生活二区5幢1单元1-170498.71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5月16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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