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12)号
根据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甘1002执849号文件规定 ,因原不动产权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将以下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1 | 庆阳市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甘(2021)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22300号 | 房产 | 西峰区九龙南路南一路交叉处西南角科教苑一区3幢2单元2603 |
110.78 |
登记机构: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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