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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 号:2025(103)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9 10:57:1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 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934-8855215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登记类型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    遗赠人)

 

1

 

刘新

 

房产

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211180号

西峰区育路68号10幢1单元502

 

刘勐灵

 

2

 

 

刘新

 

房产

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0813361号

西峰区长庆南路28号北楼(中元公司)28号北楼2层1单元201

 

刘勐灵

 

登记机构: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