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庆阳市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将于2025年8月25日举行庆阳市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5年8月25日15时
二、听证会地点:庆阳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地址:庆阳市自然资源局415室开发利用科
五、听证会举办单位: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六、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庆阳市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须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贵生 联系电话:0934-8631929
特此公告。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5日
庆阳市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须知
一、凡具有西峰区户籍、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以及登记地在西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
二、公民个人参加听证会的,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5日到庆阳市自然资源局415室开发利用科报名。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5日到庆阳市自然资源局415室开发利用科报名。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三、听证会代表需关注我市土地管理工作并了解基准地价相关理论及应用知识,可对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提前20分钟进入会场。因故无法参加听证的,应于听证会召开前3个工作日告知听证举办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五、听证会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秩序,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会场;不得在听证会现场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随意发言和提问,不得中途退场,否则视为放弃听证。
六、听证会代表发言时需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发言应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发表与会议主题无关的言论。发言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尽量不重复已陈述的意见或建议。
七、听证举办单位发放的会议材料仅供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听证会代表需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交还。本次听证会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八、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更,以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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