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 号:2025(16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 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934-8855215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登记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 遗赠人) |
1 |
慕峰 |
房产 | 房权证庆房管字第0010250号 | 西峰区北大街广厦新村30幢3-1-2 |
慕文佳 |
2 |
甘肃陇东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产 |
甘(2025)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2524号 | 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东侧、安化西路北侧 天润嘉苑1幢1单元1405 |
慕文佳 |
登记机构: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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