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133)号
因甘肃省西峰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保管不善,将甘(2018)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7057号、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400483号、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400481号不动产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甘肃省西峰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5年10月9日
因甘肃省西峰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保管不善,将甘(2018)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7057号、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400483号、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400481号不动产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甘肃省西峰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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