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134)号
因甘肃省西峰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保管不善,将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400480号、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400479号、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400476号、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400475号不动产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甘肃省西峰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5年10月9日
因甘肃省西峰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保管不善,将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400480号、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400479号、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400476号、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400475号不动产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甘肃省西峰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5年10月9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