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23)号
根据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甘1026执恢190号之一号文件规定 ,因原不动产权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将以下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1 | 庆阳碧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甘(2021)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17541号 | 房产 | 西峰区安定东路400号碧晖高地7幢102 | 236.61 |
2 | 庆阳碧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甘(2021)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17542号 | 房产 | 西峰区安定东路400号碧晖高地7幢104 | 65.12 |
登记机构: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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